可以接种的情况 1、已知对尘螨、食物(鸡蛋、花生、海鲜、芒果)、花粉、酒精、青霉素、头孢或者其他药物过敏,可以接种。 2、患有心脏病、冠心病,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等疾病,不是急性发作期,可以接种。 3、健康状况稳定,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不作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人群,建议接种。 4、高血压药物控制稳定,血压低于160/100mmHg,可以接种。 5、糖尿病药物控制稳定,空腹血糖≤13.9mmol/L,无急性并发症(酮症酸中毒、高渗状态、乳酸酸中毒),可以接种。 6、甲减患者服用稳定剂量左甲状腺素(优甲乐),甲功正常,可以接种。 7、慢性湿疹没有明显发作,且处于非治疗阶段,可以接种。 8、慢性荨麻疹当前症状不明显,且处于非治疗阶段,可以接种。 9、慢性鼻炎、慢性咽炎症状不明显,可以接种。 10、慢性肝炎非治疗阶段,肝功正常,可以接种。 11、肺结核不是活动期,可以接种。 12、银屑病非脓疱型等急性类型,处于非治疗阶段,可以接种。 13、白癜风处于非治疗阶段,可以接种。 14、慢阻肺非急性发作期,无明显咳喘,可以接种。 15、强直性脊柱炎无急性疼痛表现,且炎症指标无明显异常可以接种。 16、抑郁症药物控制良好,生活工作如常,可以接种。 17、精神疾病患者,病情稳定,可以接种。 18、用于治疗糖尿病的各种药物(包括注射胰岛素),均不作为疫苗接种的禁忌。 19、免疫系统疾病(系统性红斑狼疮、类风湿关节炎、干燥综合征等等)总体原则是谨慎接种。一般情况下,在病情稳定时可以接种新冠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。 20、恶性肿瘤术后超过三年,不再进行放化疗;肾病综合征;肾移植后吃免疫抑制药物;艾滋病患者、HIV 感染者,建议接种灭活疫苗或重组亚单位疫苗。 21、阴道炎,尿道炎等泌尿系统感染,无发热,处于非治疗阶段,可以接种。 22、单纯腹泻,无发热,每日不超过三次,可以接种。 23、心脏病、支架、搭桥、安装起搏器,术后恢复正常,可以接种。 24、器官移植术后,恢复良好,体征平稳,建议用新冠灭活疫苗。 25、脑梗塞治愈者,或有后遗症(且病情稳定、血压控制平稳)者,可以接种。 26、阑尾炎术后、人工流产术后,身体恢复良好,没有其他不适的话,可以接种。 27、骨折、外伤,无感染发热,可以接种。 28、备孕期、哺乳期可以接种,哺乳期可继续哺乳。 29、男性不存在因备孕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问题。 30、月经期可以接种。 31、侏儒症可以接种。 暂缓接种的情况 1、任何原因(感冒、伤口感染、局部炎症)引起的发热(腋下体温≥37.3℃),暂缓接种。 2、痛风发作、重感冒、心梗、脑梗等疾病急性发作期,暂缓接种。 3、恶性肿瘤患者手术前后,正在进行化疗、放疗期间,暂缓接种。 4、头痛,头晕,恶心,呕吐,胸闷,胃部不适等,暂缓接种,查明原因再考虑是否接种。 5、荨麻疹发作期,有皮肤瘙痒症状,暂缓接种。 6、诺如病毒或其它病毒引起的急性腹泻,暂缓接种。 不可以接种的情况 1、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(如横贯性脊髓炎、格林巴利综合症、脱髓鞘疾病等),不能接种。 2、既往接种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(如急性过敏反应、血管神经性水肿、呼吸困难等),不能接种。 3、对疫苗成分及辅料过敏者不能接种,灭活新冠病毒疫苗辅料主要包括:磷酸氢二钠、氯化钠、磷酸二氢钠、氢氧化铝。 4、正在发热者,或患急性疾病,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,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。 5、妊娠期妇女不能接种。 6、患血小板减少症或出血性疾病的,不能接种。 其他情况 1、接种后发现怀孕不需要终止妊娠,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。 2、对于有备孕计划的女性,不必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延迟怀孕计划。 3、新冠病毒疫苗不推荐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。其他疫苗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应大于14 天。 4、任何情况下,当因动物致伤、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病疫苗、破伤风疫苗、狂犬病免疫球蛋白、破伤风免疫球蛋白时, 不考虑间隔,优先接种上述疫苗和免疫球蛋白。 5、如果先接种了狂犬疫苗、破伤风疫苗、狂犬病免疫球蛋白、破伤风免疫球蛋白等,需先完成上述疫苗最后一针接种,间隔 14 天后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。 6、注射人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1个月以上接种本疫苗,以免影响疫苗免疫效果。 7、既往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(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),在充分告知基础上,可在6个月后接种1剂新冠病毒疫苗。 8、在疫苗接种前无需开展新冠病毒核酸及抗体检测。 9、接种后不建议常规检测抗体作为免疫成功与否的依据。 10、现阶段建议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。如遇当地疫苗无法继续供应、或者异地接种等特殊情况,无法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时,可采用相同种类的其他生产企业的疫苗产品完成接种。 11、新冠灭活疫苗需要接种2剂,未按免疫程序完成者,建议尽早补种。免疫程序无需重新开始,补种完成相应剂次即可。 12、新冠灭活疫苗在14-21天完成2剂接种的,无需补种。 13、现阶段暂不推荐加强免疫。新冠灭活疫苗按照免疫程序完成两剂次,不再加强。 14、其他情况请咨询接种点医生。 15、没有上臂人员,可以在大腿前外侧中部,肌内注射。
(1)对疫苗中任何成分包括辅料和制备工艺中使用的物质等过敏,既往发生过接种疫苗后严重过敏反应,不能接种。 (2)患急性疾病、如荨麻疹发作,诺如病毒引起的急性腹泻、急性阑尾炎、内出血、急性胰腺炎、急性肺
1 新冠病毒已变异,来势凶猛要小心。 所有人群均易感,青年接种不容缓。 疫苗接种近半年,安全有效得验证。 有效降低发病率,预防重症和死亡。 家长无需过担忧,以身作则与配合。 莫要犹豫和观望,孩子健康是首位。 2 接种种类为灭活,北京生物和科兴。 成分剂量与程序,成人一致并无异。 两针间隔3-8周,切勿提前与推迟。 提前接种属无效,延后影响保护期。 若是超过8星期,尽快补种就可以。 知情同意是前提,符合条件莫犹豫。 3 去哪何时把苗打?听从当地来安排。 青年接种须陪同,家长或者监护人。 户口本或身份证,必要证明要带好。 宽松衣物戴口罩,避免空腹和劳累。 特殊情况须告知,切勿隐瞒和撒谎。 现场留观30分,出现异常要报告。 4 接种回家休息好,健康监测不可少。 接种部分疼和痛,这是正常的现象。 感冒流涕与咽痛,皮肤瘙痒或红肿。 高烧腹泻或其他,及时反馈给医护。 饮食清淡最适宜,辛辣海鲜先等等。 打球游泳缓一缓,皮肤干燥清洁好。 5 免疫并非百分百,口罩还是不能摘。 社交距离和卫生,这些要求不可丢。 扩大人群覆盖面,全民免疫均受益。 大手一起拉小手,健康幸福一起走。
1、接种后发现怀孕不需要终止妊娠,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。 2、对于有备孕计划的女性,不必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延迟怀孕计划。 3、新冠病毒疫苗不推荐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。其他疫苗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应大于14天。 4、任何情况下,当因动物致伤、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病疫苗、破伤风疫苗、狂犬病免疫球蛋白、破伤风免疫球蛋白时,不考虑间隔,优先接种上述疫苗和免疫球蛋白。 5、如果先接种了狂犬疫苗、破伤风疫苗、狂犬病免疫球蛋白、破伤风免疫球蛋白等,需先完成上述疫苗最后一针接种,间隔14天后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。 6、注射人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1个月以上接种本疫苗,以免影响疫苗免疫效果。 7、既往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(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),在充分告知基础上,可在6个月后接种1剂新冠病毒疫苗。 8、在疫苗接种前无需开展新冠病毒核酸及抗体检测。 9、接种后不建议常规检测抗体作为免疫成功与否的依据。 10、现阶段建议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。如遇当地疫苗无法继续供应、或者异地接种等特殊情况,无法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时,可采用相同种类的其他生产企业的疫苗产品完成接种。 11、新冠灭活疫苗需要接种2剂,未按免疫程序完成者,建议尽早补种。免疫程序无需重新开始,补种完成相应剂次即可。 12、新冠灭活疫苗在14-21天完成2剂接种的,无需补种。 13、现阶段暂不推荐加强免疫。新冠灭活疫苗按照免疫程序完成两剂次,不再加强。 14、没有上臂人员,可以在大腿前外侧中部,肌内注射。
1、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(如横贯性脊髓炎、格林巴利综合征、脱髓鞘疾病等),不能接种。 2、既往接种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(如急性过敏反应、血管神经性水肿、呼吸困难等),不能接种。 3、对疫苗成分及辅料过敏者不能接种,灭活新冠病毒疫苗辅料主要包括:磷酸氢二钠、氯化钠、磷酸二氢钠、氢氧化铝。 4、正在发热者,或患急性疾病,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,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。 5、妊娠期妇女不能接种。 6、患血小板减少症或出血性疾病的,不能接种。
1、任何原因(感冒、伤口感染、局部炎症)引起的发热(腋下体温≥37.3℃),暂缓接种。 2、痛风发作、重感冒、心梗、脑梗等疾病急性发作期,暂缓接种。 3、恶性肿瘤患者手术前后,正在进行化疗、放疗期间,暂缓接种。 4、头痛、头晕、恶心、呕吐、胸闷、胃部不适等,暂缓接种,查明原因再考虑是否接种。 5、荨麻疹发作期,有皮肤瘙痒症状,暂缓接种。 6、诺如病毒或其它病毒引起的急性腹泻,暂缓接种。
1、已知对尘螨、食物(鸡蛋、花生、海鲜、芒果)、花粉、酒精、青霉素、头孢或者其他药物过敏,可以接种。 2、患有心脏病、冠心病、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等疾病,不是急性发作期,可以接种。 3、健康状况稳定,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不作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人群,建议接种。 4、高血压药物控制稳定,血压低于160/100mmHg,可以接种。 5、糖尿病药物控制稳定,空腹血糖≤13.9mmol/L,无急性并发症(酮症酸中毒、高渗状态、乳酸酸中毒),可以接种。 6、甲减患者服用稳定剂量左甲状腺素(优甲乐),甲功正常,可以接种。 7、慢性湿疹没有明显发作,且处于非治疗阶段,可以接种。 8、慢性荨麻疹当前症状不明显,且处于非治疗阶段,可以接种。 9、慢性鼻炎、慢性咽炎症状不明显,可以接种。 10、慢性肝炎非治疗阶段,肝功正常,可以接种。 11、肺结核不是活动期,可以接种。 12、银屑病非脓疱型等急性类型,处于非治疗阶段,可以接种。 13、白癜风处于非治疗阶段,可以接种。 14、慢阻肺非急性发作期,无明显咳喘,可以接种。 15、强直性脊柱炎无急性疼痛表现,且炎症指标无明显异常可以接种。 16、抑郁症药物控制良好,生活工作如常,可以接种。 17、精神疾病患者,病情稳定,可以接种。 18、用于治疗糖尿病的各种药物(包括注射胰岛素),均不作为疫苗接种的禁忌。 19、免疫系统疾病(系统性红斑狼疮、类风湿关节炎、干燥综合征等等)总体原则是谨慎接种。一般情况下,在病情稳定时可以接种新冠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。 20、恶性肿瘤术后超过三年,不再进行放化疗;肾病综合征;肾移植后吃免疫抑制药物;艾滋病患者、HIV感染者,建议接种灭活疫苗或重组亚单位疫苗。 21、阴道炎、尿道炎等泌尿系统感染,无发热,处于非治疗阶段,可以接种。 22、单纯腹泻,无发热,每日不超过三次,可以接种。 23、心脏病、支架、搭桥、安装起搏器,术后恢复正常,可以接种。 24、器官移植术后,恢复良好,体征平稳,建议用新冠灭活疫苗。 25、脑梗死治愈者,或有后遗症(且病情稳定、血压控制平稳)者,可以接种。 26、阑尾炎术后、人工流产术后,身体恢复良好,没有其他不适的话,可以接种。 27、骨折、外伤,无感染发热,可以接种。 28、备孕期、哺乳期可以接种,哺乳期可继续哺乳。 29、男性不存在因备孕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问题。 30、月经期可以接种。 31、侏儒症可以接种。
1.“超时”打第二针还有效果吗? 答:目前主要使用2种疫苗,分别是新冠灭活疫苗与重组蛋白疫苗,不同疫苗接种时间间隔有所不同。新冠灭活疫苗共2针,建议2针剂间隔3至8周,如果超过3周打第二针也是能产生有效保护的,但还是建议尽量在8周内完成接种以确保尽早获得有效保护。重组蛋白疫苗共3针,相邻两针剂间隔建议至少28天,第三针建议在第一针接种后6个月内完成,只要按照程序完成接种,都能达到一样的免疫效果。 2.不打第二针会怎么样? 答:所有疫苗上市前都要经过严格的临床试验和不同程序接种的观察,当前制定的接种程序,包括剂次、间隔等建议都是基于我们目前对疫苗产生最佳效果的认识。无论是哪种疫苗,都要完成相应接种程序才能起到最佳的免疫效果,少打1针对效果肯定会有影响,应当尽快按照程序完成第二针接种。 3.第一针打完了,第二针可以使用不同厂家生产的疫苗吗? 答:根据《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(第一版)》,“现阶段建议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。如遇疫苗无法继续供应、受种者异地接种等特殊情况,无法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时,可釆用相同种类的其他生产企业的疫苗产品完成接种。”也就是说,如果实在条件不允许,在特殊情况下,同一品种疫苗,比如都是灭活疫苗,是允许替换的,但是不同品种的疫苗不建议替换,比如灭活疫苗不能替换重组蛋白疫苗。 4.第二针可以在外地打吗? 答:第二针最好是原地接种,目前我省各地有组织有计划推进疫苗接种工作,原地接种便于统一组织与管理,当然,如果由于工作、旅游等特殊情况身处异地,也可以在当地接种,需要告知医生第一针接种的相关情况或者带上接种记录凭证。 打第二针时,无需重复建档,接种医生可以直接在系统中查到第一针接种信息,其余流程与第一针接种是一样的,包括知情同意、预检、告知、接种、留观等。 5.打完第一针后,出现什么样的情况不建议打第二针? 答:如果打完第一针疫苗出现严重急性过敏等罕见不良反应,经医生诊断可能与疫苗有关的,不建议打第二针,但是这个比例是极低的。 6.第二针如果暂时预约不上,怎么办? 答:疫苗供应动态更新,将按照计划及时供应,请关注当地接种点信息,耐心等待。只要在3至8周内完成第二针接种,都是有效的,所以不用过度担心。 7.打三针的疫苗和打两针的疫苗,效果有区别吗? 答:从我们目前的观察数据和疫苗厂家的研究情况来看,新冠灭活疫苗与重组蛋白疫苗这两种疫苗都是有效的、安全的,可以放心接种。 8.大家都打了疫苗,我可以不打或者等更好的疫苗出来再打吗? 答:早接种,早受益。目前我们使用的疫苗,不光是前期的临床观察数据,还是当前的监测数据,都证明安全性是没有问题的,也是有效的。在我们国内,大部分人对新冠病毒都是易感的。对个人来说,晚一天打,就是晚一天产生有效保护;对群体及社会来说,通过大规模人群接种形成免疫屏障,能够更好地阻断疾病传播,所以建议大家按照当地有关部门安排,尽快完成接种。
体温≥37.3℃、干咳、乏力、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、鼻塞流涕、咽痛、结膜炎、肌痛、腹泻,有以上任何一种症状的患者请及时到有发热门诊的定点医院就诊!途中请戴好口罩,尽量避免与他人接触,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